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2016年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作方案
| 税收优惠政策 |2016-04-28
团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团风县2016年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团政办发〔2016〕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团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团风县2016年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月15日
团风县2016年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作方案
光伏扶贫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方式,是实现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重要途径之一,为加快推进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16年,在全县范围内选择43个贫困村建设60KW分布式光伏电站43座;对太阳能资源、建设条件和接入条件好,有意愿建设光伏电站的建档立卡一般贫困户,按照每户3KW的建设规模,由县政府统筹资金集中建设(具体建设名单见附表)。
二、建设任务及规模
在每个扶贫村中建设一座60K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共计43座,装机容量为2580KW;在有条件的行政村,按照每户3KW的规模,集中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
三、资金筹措
光伏电站项目每千瓦投资约0.8万元,建设村级60K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投资约40万元,每个扶贫村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资金由县扶贫办从扶贫资金中予以全额解决。户用3KW光伏电站项目投资约2.4万元,所需资金由县政府统筹解决。